东汉那啥…(2/3)

作品:《穿越从藩王开始

,从朝廷领取一定数量的钱或物,称为“官俸”,或者叫“俸禄”,相当于现在公务员发的工资津贴。各朝代各个时期发给官员的“俸禄”也不一致,或发银两或给土地,也有给实物的,如盐、帛、丝等,但最常见也是最普遍的,还是用米或谷等粮食作为俸禄。

在林甘泉先生主编的《中国经济通史·秦汉经济史》一书中,考证汉代1石等于27市斤粟,那么二千石就是5万多斤粮食,当时的州牧是两千石的俸禄(汉时全国分13个州部,州牧是一州最高行政长官),郡守也是两千石待遇,郡以下设县,万户以上的设县令,万户以下的设县长,都是一县的最高行政长官。县令享受六百石至一千石不等的俸禄,县长是三百石至五百石不等。

由此看来,在当时就是做个县长也得花上三五百万钱,那么这三五百万钱的概念又是多少呢?

古代的铜价是比较贵的,因此铜钱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,东汉的“钱”依旧沿用汉武帝时的“五铢钱”,此钱即为铜质,径25厘米,重五铢(约35克)。

据《汉书》记载,当时的米价,每石20文至80文钱不等,又1石等于27市斤粟,那么平均下来一文钱大概能买半斤米。按现在的米价,1块钱1斤米(这是动态的,物价这玩意谁也吃不准),若换算成人民币,大约汉时的2文钱,相当于现在的1元人民币。

那么,县长一职,价值也就是人民币两三百万,如果搁现在,这点钱根本就不叫什么了,还不给哄抢了呀!但在当时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,应该说,这官卖的也的确够贵的,毕竟古时的经济不能和现在相提并论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就是再便宜,咱老百姓也买不起。

最后由于官价太高,这买卖到后来也不好做了,官价开始有些缩水。

《后汉书》中记载了个崔烈买官的故事,很有意思,说崔烈花了500万钱买了个司徒(三公之一),“入钱五百万,得为司”,做了这样一笔大买卖,灵帝很兴奋,于是在册封这天,亲临殿前,以示重视。但当他看到崔烈春风得意的样子时,突然觉得这官卖得太便宜了,于是满怀惋惜地对随从亲信说:“悔不少靳,可至千万”,说咱这买卖亏了,就是让他出一千万,这老小子也得出。

亲信的回答更雷人,“崔公冀州名士,岂肯买官?赖我得是,反不知姝邪”,说他能出五百万,已经很不错了,像崔公这样的名士,本来都不肯轻易买官的,还是我从中做了不少的工作呢,您就知足吧。

事后,崔烈问他儿子外面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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