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04节(3/4)

作品:《从噩梦到天堂离婚四年的成长史

我们想到了。”杨导笑着说,“我推荐你看本书——罗伯特-麦基的。读懂了这本书,你就很清楚电影剧本创作的手法了。我这里有,你拿一本回去看。”

“好。”我答道,“对这个初稿我也不满意。但我想不出别的高招——只好按照咱们原先谈的故事大纲展开。但我认为,按照原有故事大纲只能出来这个结果,因为我们一开始思路就有问题。”

“哦?”杨导问,“你谈谈有什么问题?”

“一开始我们设定周强是丧偶。”我说,“若是丧偶,那么周强独立带孩子的假定就无法成立。因为周强的妻子张冰冰虽然死了,可双方父母还在,既然我们假设周强在北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保证,对孩子而言最好的选择是跟着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生活。因为一个单身又没有经济能力的男人,他必须边工作边照顾孩子,那么工作时孩子的安全如何保证?你不可能把孩子独自丢在家里。若周强坚持自己梦想,又想兼顾孩子的成长环境,那么若有双方老人可供选择的话,给老人带着才是最优选择。若周强愿意为孩子牺牲自己,他也该回老家去找份工作,在老人的帮助下带好孩子。我们不能假定周强和张冰冰父母都不在世,那就太顺了。但只要他们都健在,就绕不过这个问题。”

“可问题是周强发现了孩子的音乐天赋,一定要在北京学好钢琴。”李导说。

“对一个6岁孩子,难道非要在北京才能学好钢琴吗?”我反问,“即便是朗朗,也是十几岁才来北京,之前一直在沈阳。”

“那我们假定周强偏执地认为非要提供孩子最好的学习条件呢?”

“那观众会觉得周强脑子进水而无法同情他。”我答道,“既然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那自己选择自己承受好了,一切都是咎由自取。我认为最令观众移情的事情,不是主人公自己的选择,而是无法改变的突发灾难强加给主人公,这样他去面对、去选择,才能赢得观众同情。”

“这个问题我支持李杰。”杨导说,“影视剧创作有个法则,选个好人,把最狗血、最苦、最难的事全部加给他,这样才能打动观众。就比如说里的刘慧芳,现在周强就充当了刘慧芳。”

“我记得上次杨导说过,”我接过话茬,“一部剧里必须有根搅屎棍不停找事,才能让观众有立场。就比如里王沪生的姐姐。我发现这个剧中没有搅屎棍。所以我觉得张冰冰不死为好。最好让他们离婚,而且让张冰冰充当搅屎棍。这样,因为离婚产生的尖锐冲突足以导致双方老人不睦,我们再假设周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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