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政周官(2/4)
作品:《史鉴》也。
乃今论之,则国势之强弱,自此而分矣。强弱之分者,势也。势之顺以趋者,理也。则唐、虞、夏、商之统御万方,而周之陵夷以迄于战争分裂者,何非理也!
是故后羿之篡四十祀而少康复振,武丁去汤二十世而天下咸归,纣之不道而牧野之会且如林也。
厉王流于彘而天下无君,幽王死于戎而西周无土,平王迁于东而四海无王,故曰:“赫赫宗周,褒姒灭之。”平王之居郏鄏,亦虞宾、周客之类,而周实灭矣。
故曰:“瞻乌爰止,于谁之屋!”齐僖主参盟,晋献灭屈、魏,楚翦绞、罗、申、息,秦据旧京,而乌止于霸者之屋,七雄之势成,天下苦战斗不休,而周不可复兴矣。
是何也?天下之情,独则任,众则委,贤不肖之所同也。上畀之则不容辞之,人分之则不容任之,贵贱之所同也。贵以其名而不贵以其实,则三公弗容自任矣。
贤以其人而不贤以其事,则虚有论道之名而政非其任矣。虽有极尊之位与其尤贤之才,而上不敢偪天子之威,下不能侵六官之掌,随乎时而素其位,大舜、孔子莫之能逾;而况其下焉者乎?
故其得也,则以皇父之贪,仅营其多藏,师尹之不平,但私其姻亚,而不能有后羿移神器、崇侯毒四海之权,则惟威之薄而不足以有为。
而其失也,则王臣不尊而廉级不峻,政柄不一而操舍无权,六师无主而征伐不威,名位相若而礼乐下逮;乃使侯国分割、杀掠相仍者五百余年,以成唐、虞、夏、商未有之祸,而封建之制,遂以瓦解而不可复。
呜呼!文已密而实不固,上无辅而民无依,《周官》之下游,其势固有如此者。读《周官》而可早识其衰,虽百世何为其不可知哉?
乃周之所以断然废四代之典,而立三公论道、六官分政以成罢相之制者,文王、周公何为其然邪?古之君子,备道自己而于物无忧,故能为治任功,而不能为乱任咎,正其谊而先其难,惟其自慊而已矣。
代天理民者君也,承君分治者臣也,此天下之通义也。任人者逸,自任者劳,此人情之至顺也。尧、舜与天同体,而情无非道,则因其至顺,而不必厚求己而薄责于人,安其身而天下自定。文王与天同用,正其通义,躬自厚而薄责于天下,勤其身而不求备于人。《诗》曰“文王既勤止”,以勤为纲纪也。《无逸》曰“自朝至于日中昃,不遑暇食”,无与分其勤也。此文王之所以开周也。
故周公见其心而以赞《易》曰:“君子以自强不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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