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茧,字逢情手,那就彼此对决(1/4)
作品:《一》番外篇、号外篇:
逆天之人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也是东方奇幻世界的人,為何没有东方奇幻世界的选项?所以填上东方玄幻类;所以我只能做个逆天之人无法做大主宰者,我只能做个读友喊我的逍遥自在神,“逍遥自在神”真的真的不是我自称的,是不知道那位读友冠上去的读者印象,我就顺势写了进去。
天马行空四部曲几乎通通都是真有其人的,大多都是起点中的人,,少数人物是笔者的私下朋友。
為什麼写部小说我不能把真实人物写进来呢?没有我不能写的东西,只是要不要写而已,写了没人看就没人看我不在乎!但不能阻止我写啊!阻止我等于阻止自由创作的真正意义!况且我如此小心翼翼的不触犯善良风俗及..。反正情理法是正常人都应该懂得的做人道理。
生平是磊落,只在内心深处及文字裡傲世人群,偶尔又悲天悯人的我而已!对于中文文字我有我的看法、独立人格、想法..。我喜欢中文文字世界,虽然我并不特别喜欢文学世界。
如同我以為法律艰涩用语阻碍简朗化,刻意製造高深以区隔不懂法学的人,自成一个封闭世界,好个故弄玄虚的权力权利知识,遗害后世又遗臭万年,这无知又害人的门槛..充斥著无奈的可恶且悲哀,最后只能套用小尼的话说:人性太人性,太多笨蛋太多无良人了太迂腐的人也太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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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天之人的文字意识记录:
词好还是曲好?音乐皇始终都不肯说。我说歌词很好,曲很棒,那以下到底是谁唱的好呢?他说话了,说这是废话!哼!真是奇怪的评语。我个人觉得经典歌好。
我不再年轻,年轻的话已经忘的差不多,有一种风采属於拉拒,哲学用语叫**,但我不屑所有哲学家,像天月说的都是放譬,天月说包括我,我想也包括他,别怀疑!这是我的情书,如有雷同,绝对是魔鬼抄袭我,牠们说我应该叫魔首,老是用俯视的眼光看宇宙,却连世界都看不尽,我怀疑这世界只是妳的慾望所產生的梦幻美世界。
谁在我的路上埋伏我?不起眼的我何必陷害我?搞了老半天,是天在搞我,靠!青春,不灭的青春,骗我,欺骗,被骗了,这天欺负生命,逆天而行不管了,小花小草也该有争取的自由,来吧!证我的道,天无道,我有道,爱妳的道,爱上就是道!等等,等等,谁在路上呼唤我,不能回头的我,回头就是顺天而走!不!别唤我,除了妳,都不可!
妳可曾漫步在彩虹上?我想是没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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