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6章 求我吗?(1/4)
作品:《和校花同居的日子》法官并没有解释太多,拿着手里的那份件离开了。 >
蔡永清想去说什么,但终究不知道该说什么,因为没什么可说的了,杨志平对我的指控在他的陈述下,人证和物证对我都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,他最有份量的三个证人,其一个自动撤销对我的指控。另外两个转而变成了戳穿他谎言的利器,这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>
至于李伟等人,在王老板出庭作证之下,让他们的证词瞬间变成了谎言,说话前后矛盾,没有任何真实性。>
现在蔡永清敢说我是被动防御才捅了杨志平一刀吗?如果他这样说,那岂不是把他控诉我的证据完全推翻?>
想要控诉我是凶手,那是需要证据的,单凭杨志平说我捅了他一刀,这种论调完全站不住脚,因为我本来和他打过官司,如果我跑到他家门口自己捅了自己一刀,然后诬陷说是他捅的,别人会相信吗?>
如果我拿出了铁如山的证据,那他赖不掉。如果没有证据,那这是诬陷了,诬陷别人,这应该是犯法的吧?>
等等!>
诬陷?>
我看向徐洁,终于明白杨志平等人变成了被告的原因了,肯定是徐洁反而控诉了他们的诬陷罪。我走出了被告席,先是跟王辉他们庆祝一下无罪释放,然后拉着徐洁问。>
她回答我的声音很大,说:“根据国家第二百四十三条刑法规定,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>
蔡永清他们并没有走,因为休庭的时间太短,他们变成了被告,逃走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,而且是重判。徐洁那么大声的说,蔡永清他们当然听到了,那六个学生,还有他们的家长,包括蔡永清,全部看向我们这一边。>
徐洁看了蔡永清一眼,补充道: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包括律师在内,如果知法犯法,犯诬告陷害罪的,从重处罚。”>
蔡永清脸色马垮了下来,他当然知道徐洁后面这话是故意说给他听的。>
那些家长瞬间炸开了锅,纷纷拉着蔡永清问是不是如同徐洁所说的那样,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蔡永清怎么回答我不知道了,我只是拉着徐洁,问她是什么时候递交的控诉材料。>
她说下午开庭之前,她递交了控诉材料,为的是乘胜追击,让这些人彻底绝望。我继续问那诬陷别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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