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上论(3/4)
作品:《史鉴》 当春秋之世,横议遽兴。横议者,流俗之所执也。流俗之识,趋时所重以为从违,唯其从违以为毁誉,而人心蛊,大乱作矣。舍流俗之毁誉,而后可以稽祸原,定戎首。
晋之乱,迄于靖公,君废,大夫分,天子殉之,于是而周遂以亡。推其始祸,则赵盾首乱,而阳处父成之也。处父成乎恶,而得以大夫系,其见杀,不从陈陀、栾盈之例,故有疑处父之非辜者矣。
乃处父者,怀惠之小人也;冥蹈于赵氏之术中,非期成夫乱,而乱遂成,以志宽之,非可于辜贷之也。首恶者赵盾,成恶者处父之与先克,而赵氏强,大乱始矣。
射姑、先都、士縠、箕郑,不幸以即于窜殛,处父、先克首恶而自取灭亡,揆其初终,邪正定矣。乃赵氏之既兴,晋人翕附以为死党,唯其好恶以为定论。
定论立于党人,横议淫于天下,虽游圣人之门以传《春秋》者,且舍所学而从之,置盾于法外,委责于射姑,以任事奖处父,以漏言责襄公。
成之为得,败之为失,将曹操贤而孔融奸,刘裕忠而长民贼,奖大逆以殄孤臣,不亦惨与?呜呼!自夷之搜,盾伏奸怙党以觊晋也,襄公不能制其命,射姑不能安其位,先都、士縠不能保其身。盾乃以无惮之邪心,仇襄公而废其冢嗣。先、狐之勋,无后于晋;五大夫之要领,骈死于衢。终且推刃灵公以快其夙怨。射姑之刃不克施于盾,而仅及处父。悲哉!天之不佑晋也。由是而河山以西,士依其炎,氓怀其饵,人知有赵,不知有姬。甫一申讨,韩厥又从而援立之。先狐之勋,移以誉衰,弑君之贼,加以忠号,翕然一风,莫敢非也。而赵之枝叶蕃,晋之根茎斩矣。
武相而释楚以专于内窃,天下之美名归焉。鞅兴而诛逐异己以首乱,犹为之名曰清君侧之恶。内之国人,外之邻右,称于廷,议于野,施于后世,言及赵氏而唯恐庇之不至也。乃不知周亡于三晋,三晋开于赵氏。
盾也,武也,鞅也,世济其奸以鬻天下,而帝王封建之天下,横议者驱归于赵以裂之,祸亦烈矣哉!
其后秦灭六国,楚、齐、韩、赵之遗嗣皆兴于汉初,而天下无怜赵者。名实倒于党人之口,而是非存于邱民之心,不可枉已。
五
晋杀阳处父而称国,犹假乎君之遗命也。宋杀公孙固、公孙郑、公子卬,晋杀先都、士縠、箕郑父而称人,亡乎君之命矣。亡乎君之命而可以杀大夫,则亦可以贼君。故杵臼之弑亦称人者,宋之人而固有生君杀君之柄矣。
晋之乱,赵盾为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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