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上论(3/6)

作品:《史鉴

以行楚行者责楚之名,不已难乎?晋之不奉周以临楚者,为有留也。晋以周临楚,而人亦可以周临晋也。故晋之不称王,审于时之未可,而不为楚之贸贸焉耳,何必以为不可为而弗为哉?

子曰:“齐一变至于鲁,鲁一变至于道”,置晋于不可与有为也。临河之反,岂徒赵鞅杀士之以乎!



《菀柳》,非君子之诗也,“上帝甚厉,无自瘵焉。”帝之厉,不以为恤而相戒以瘵,为之君者亦何幸乎?然且圣人录之于《雅》,所以达人情而悯周之亡也。国之危,君之悖,莫甚乎妒其所依而诎于所受胁。虽有令主,不能以君子之道取必于其臣。妒其所依而诎其所受胁。

则胡不胁之而犹依之邪?为《菀柳》者,犹君子乎?无自瘵而犹弗胁之,其不为操、懿、裕、温以相逼也。

周之衰也,徐先蔑之;楚踵而起,与并王而睨之,代周亦岌岌矣;郑以懿亲,矢及王肩,而犹说词以相劳,莫能问焉。之三国者,周祸之集而怨之府也。

齐桓起,收徐而下之,折郑而抚之,以问不可问之罪于楚。乃周之君臣以昵一爱子之故,覆折合于楚,因郑以败齐之成,齐之不瘵无几矣。至于晋文,以纳王之小惠,取偿而求南阳,围其邑,降其人,干大礼而求隧焉。

城濮之战,自以其力与楚争雄长,而未一问其蔑周之罪。则怵于其威,靡命不听,秬鬯彤弓,推诸怀而乐与之,召之而速至,期之而速会,若唯恐晋事之不成而以为己辜。呜呼!周之倒行逆施,于斯而已极矣,斯唐昭宗之以昵汴惎晋而亡者也。

“与乱同道罔不亡”,周之犹寄位人上,幸矣夫!故宰孔之间齐,崔胤之智也;王子虎之比晋,柳璨、张文蔚之情也。功大而输忠者,危疑而见媢;惠小而显相劫者,慑服而不敢违。奸臣以之外市而内用其蛊,庸主携宗社而敬听之,其愚也,亦可哀矣。

故曰:“天之所坏,不可支也。”齐桓其能支天之坏以大逞于楚乎?无自瘵而小成其绩,犹未失为夫人之情也。事昏主,友奸相,力尽于此矣。



国家之祸,外携者浅,内间者深。外附内者,内势易而即离;内蛊外者,外势散而终怙。郑,多诈之国;文,无信之主;而申侯,倾危之魁也,持两端于齐、楚久矣。惠王、宰孔,为叔带之树援也,召之叛齐而果叛,内恃王,外恃楚,一再伐而无悛志。然惠王之崩未几,于洮之盟,且徼得与于王人之谋以为幸,叛齐之志,援带之图,如梦始觉而无余疑。乃若宰孔之怙奸也,则异是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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