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公五论(2/4)
作品:《史鉴》乎续也?盗贼夷狄迭主中国,而人犹知其非,以往来绝续,系人纪于不亡也,是则圣人之所续也。
二
君子相喻以性,小人相安以习。圣人知其然而莫之能违,故齐一天下以其所自然,而天下安之。贵者习于贵,贱者习于贱,向者习于向,背者习于背。
如腓之从股,睑之卫目,莫喻其故而卒不舍。呜呼!谁破其习,使数舍其旧而不惊,则《春秋》之始是也。
宋公不王,而郑以为名伐之,犹习所向也;郑射王,而背者亦不惊矣。翼侯之奔,哀侯之立,犹习所贵也;锡曲沃命,而贱者亦不惊矣。
夫法固有所困,思固有所殚,郑即服上刑,而亦与杀人者死均也。锡曲沃命,而恩殚矣。曲沃固曰王不授我,而岂曰无衣七也。于是天下乃幡然于习贵、习贱、习向、习背者之徒为尔,而疑圣人之愚己矣。
人弃其习,而贱何弗可贵,向何弗可背?贱何弗可贵,而贵亦何弗可贱?秦之薙王侯如草芥,而刘聪且使晋帝行酒,不惊也。向何弗可背,而背亦何弗可向?
朝耦耕,夕北面,而源休戴泚以一朝,冯道终身而五主,不惊也。夫圣人欲保天下之习,而后世亟乱其性,始于小人,终于君子。悲夫!吾不知其所归也。
三
王者不治夷狄,谓夫非所治者也。代之北,粤之南,海之东,碛之西,非所治也。故汉之涉幕北,隋之越海东,敝己以求强于外,与王道舛而速祸。非所治而治之则自敝,所治而不治则自溃。
春秋之时,允吾、己姓、陆浑、甲、潞之戎狄,既已授索,而列于明堂之末位,如之何其可弗治?弗与治之,则悍而自雄;不以其治治之,则假之利器以相向。《春秋》之讥会戎,非讥其不外戎,讥其假之会也。
始假之礼,继假之兵,而利器在彼矣。秦、晋假狄兵以相伐,鲁假戎会以使抗,是君子之所忧也。以兽心之族,居吾之宇下,羁縻而与吾之职贡,有天下者之所尤戒。何也?以非所治而又弗容已于治,欲治之而又莫从治也。故春秋之戎狄,不能大有所伤于中国,而圣人惕然深忧之。千岁之下,祸所从生,终在于此,则岂不谅哉!
成乎不可外之势,外之不可,终不可以治治之;内之不安,则患伏而发不可解矣。藉其可以外而置之不治,苟非汉武、隋炀之贪鄙,闭关而摈之,夫岂难哉!圣人之惧,惧其不能外者也。不能外,将内之乎?而抑不能内也。不能内,则一旦外之乎?而又成乎不可解。
故树戎狄于东徐、上党、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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