哀公上论(3/5)
作品:《史鉴》
君子不以天之福己而媚之,不以天之祸己而畏之。故曰:“天作孽,犹可违。”违之可,奚畏其孽哉!
臣之事君,子之事亲,邀其福,避其祸,明君之所迸,慈母之所弃也。彼操炎炎而此惴惴,胥史之以事酷吏者也。替之于君父,而靖之于胥史,以为愿则志狡,以为恪则志淫,以为知而疾入于愚。故违天之孽,犹近乎义,邀天之福,必绝乎理。绝乎理,绝乎天矣。
警异者无适警,畏天者有适畏。无适警,不以牛之灾而求之于郊;有适畏,则虽牛不灾而固不敢轻言郊也。子曰:“君子畏天命。”非君子则不知命。不知命,妄亿其或然,畏之而益以狎之。善为修省之说者,尤慎之于此。
五
许迁于叶,非中国之故许矣。蔡迁于州来,非中国之故蔡矣。许迁于叶,而楚有许,是以灭于郑。
蔡迁于州来,而吴有蔡,是以灭于楚。吴有蔡,则是吴之蔡也,故君子许楚以报蔡焉。
《周官·调人》曰:“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,仇之则死。”楚以蛮夷拘中国之元侯,诉晋侵之,以吴入之。蔡非无义之可执,而胡许楚以报邪?
夫义者,甚恶乎其为名也。名袭义,袭以一旦者也。义集而充,非一旦而可为名也。中国之治夷狄,惟中国之得治尔。吴之蔡而许之治楚,则尤劣于许吴以治楚。
君子不许吴以治楚,而况乎吴之蔡乎?且今之为吴之蔡,昔未为吴之蔡而为楚之蔡久矣。厥貉以还,蔡绝迹于中国,公子燮仅一思晋,而通国仇杀之。
然则蔡者,楚之肺附也;蔡侯,吴之复封;楚封之而蔡受之,是舍楚而天下无蔡久矣。以楚之蔡,乘楚之敝,忮楚以残楚,旦立其廷,夕操之刃,藉许蔡以义名,是恶人之不孝而使其子诛之也。
蔡之忮楚而残楚者,岂以蛮夷不足与而舍之哉?囊瓦之贪于得裘,蔡申之吝于失裘,均之为瓮缶之知,市驵之争尔。瓦以一裘而拘人之君,申以一裘而残人之国,牵帅天子之元老、十身之吴,而以社稷委之,犹曰“蔡义”,杀可勿仇邪?
是义果惟妄人之袭,而义为贼矣。谢枋得之拒聘也,必正名其未尝一日降元而后可拒也。刘知远之在晋阳也,必不为契丹下而后可代晋也。“不恒其德,或承之羞。”晨楚夕吴,假手而噆之,诗人之所为恶背憎与!
中国无蔡,一楚一吴,《春秋》详之,非为蔡恤也,悲诸姬之子孙,自亡自灭,而为天下咎,非一日矣!
六
盗杀郑大夫,先言盗而后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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