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公上论(5/6)
作品:《史鉴》贬纤介之罪,非君子之言也。”韩非、申不害之爚道,卫嗣君、曹叡、唐宣宗之蠹治,此而已矣。小知詹詹,大知闲闲。
小知者,大知之贼也。录毫毛之善,鄙师、酂长之课也;贬纤介之恶,督邮、巡徼之司也。《春秋》天子之事,而从乎鄙、酂、邮、徼之知,以此治经,不如其无治矣。《春秋》之取舍,圣人之喜怒也。
喜无当于圣人之喜,齐桓存卫而有不予;恶无当于圣人之怒,晋文召王而有不夺。故夫善不全而恶未极者,赏罚有吝焉,慎之至矣。
乃均此一事也,此有毫毛之善,而彼有邱山之恶;此有纤介之恶,而彼有江河之善。词难两显,姑无已而抑大以伸小,则元德隐而巨憝逸。故弑君,大恶也,郑髡顽之如会,小善也,以髡顽之不宜于得弑,而逸弑君之辜,将有君而贤,人戕人弑而弗治乎?
考髡顽之事晋,非果有弃夷即夏之志也。公子申戮,婴齐死,楚挫于吴而去之若惊,以势沮焉已耳。善固不可采,弑君之恶固不可逸,采之于纤介之疑似,而逸邱山之显辜,申、韩之学所以仍自屈也。
役情于一往而屈于其继,或怵惕有余而是非隐,或恶怒不返而斟酌废。曲以为名,细以为法,取新于耳目,以疑天下之适从,非夫敢于贼道者,无尚此也。
故曰:我知髡顽之自以病卒也。二《传》之传闻,或者晋人欲以文致郑罪而胁郑乎?以晋人之词为词,非天下之公言也。髡顽卒,郑为晋讨蔡,而受会于邢邱。则从晋非髡顽之独心,而大夫之不以此弑也,亦明矣。
之志,书、偃、告、丐之区区,亦岂虑天下而勤之邪?业已推刃厉公,而堕其十九之功,则无以自掩而谢国人之咎。故三役者,皆非悼公君臣之得已也。席厉之业,竟厉之事,苟可掩厉之成劳为己迹,则薄收遂已,而无过望于大成,亦偷心之固然矣。
薄收之郑,而得贿旋师;薄收之吴,而退吴于向;薄收之秦,而棫林遽返。舍三方以无成,天下之去晋也亦自此始。悼无成功,晋无成伯,只借手以为权臣得晋之资。呜呼,又孰知悼之资贼刃以得国者,徒勤而终非固得也,抑孰知栾、荀、士氏之终以得晋而赤其族也。不祥之犯,祸莫大焉。窃人之功,名终毁焉。天之道也,王之法也。
《春秋》于萧鱼,不序郑服之绩,于会向伐秦,目士丐、荀偃之专行以劳天下,而显其无成。奸人之奸,无可掩矣。悼公没,荀偃死,吴自竞于南,秦自竞于西,楚分诸侯于晋。栾氏先亡,荀、范势夷,而赵武、魏舒、韩起代兴于晋。故曰:“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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