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上论(2/6)

作品:《史鉴

乎进退之则、去就之正,为乱而已矣。卫自灭邢而其志张,成公用之终始以与晋为难,身屡辱,国滨亡,杀其冢卿而仅得免。

《春秋》书晋侯伐卫,卫人伐晋,其忿不思难、难不悔祸之咎,未之掩矣。卫之不能敌晋,势也,君子非奖势者也;卫之不得亢晋,义也,君子不奖非义者也。伐而相报,亢如其敌,君子斯以咎卫而奖晋矣。

三代之有伯,犹后世之有党也。有伯而天子下替,有党而公论下移。故伯之与党,治世之所谓害也。

然夏之昆吾,商之彭、韦,周之齐、晋,终以救三代之崩亡,汉之李、杜,唐之裴、李,元佑之洛、蜀,万历之东林,终以存士民之纲纪。伯竭其力,党竭其死,仅与天下争,而匪人者恒起而败之,故君子恶之深焉。

暴秦不欲天下之有伯,乃重削子弟大臣之权而独操之,是以匹夫称兵而天子束手,则是以操之者散之也。元不欲使臣下之有党,乃任文法,斥议论,废台谏以束之,是以百官互蔽,而天下蒙毒,则是以束之者弛之也。

孟子曰:“其事则齐桓、晋文。”然则亢桓、文而敌之以败其事者,君子之所恶,审矣。君子之以奖伯而伸党人也,治衰世之大义也,岂但其势然乎哉!



幸人之陷于恶,以为之名而制之,小人以之间君子,小人之恒也。幸小人之稔于恶,以操其憝而利所欲,则君子行而小人心矣。且夫所恶于夷狄者,唯其嗜利灭义,安忍贼仁,禽行兽斗,而不知君父耳。

故夫夷狄之未若此也,君子犹将恶之,为其足以为此而不难也。乃既已成于大憝矣,则君子之怵惕奋怒,思以伸天之所必讨,岂曰壅恶已盈而利在我哉!

《春秋》书楚商臣之弑君,与蔡般之弑,固无异词,无异治也。斯以为仁之诚,义之充,恃君子之道以正天下,而无有幸也。恃我之仁,而不恃彼之贼仁;恃我之义,而不恃彼之灭义。仁之诚,义之充,则夫贼仁灭义之介乎前,如大川之受秽,疾流而去之,无所留也。

如利刃之加物,悉割而剸之,不有择而听其自坏也。知弑父与君之为大憝,痛心疾首,而忍以为幸也乎?

西北之谋臣不知此义,幸俺答父子祖孙之淫luan,以持其长短,而窃以自安,乐道其丑而惟恐不然。

以此谋国,不亡胡待焉?故不知《春秋》之义,虽以救败亡而不给,况其大焉者乎!



天下无恒治人,无恒乱人,时乎乱者,斯乱之所归也。故君子无恒予人,无恒夺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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