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下论(3/7)
作品:《史鉴》心之梗概,统好恶而专之一也。
乃《春秋》之法则不然。伸其法于本,不废其治于末。曲者之固曲也,不废夫曲者之自有直也。故君薨而嗣君称子,不忍死其君而遽代之文也。君存而立者称子,系之死君之词,以其有死君之心。
践土之盟子叔武,所以治叔武之忍也。卫侯杀叔武不见于《经》,听卫侯之治叔武也。君失国,介弟冢子摄,不泯其社稷,而经营以复君,义也。
故献帝夺而昭烈兴,晋愍俘而元帝绍,宋钦虏而高宗继,则宗社由之以不泯。惠公获而子圉贰,宋襄执而目夷守,裕陵狩而景泰嗣,则故君因之以复归。
盖代其立者乘于不得已,而誓不与所仇者相比以安其位,则可以自献于出君而无嫌。叔武之受盟于晋,列诸载书也,踵鲁申而冠蔡甲午之上,俨然不复有卫侯矣。
无卫侯而与晋歃,比于晋以锢卫侯,叔之心成乎篡而希冀其兄之不返,岂犹夫目夷、子圉之心哉?以成乎篡,非社稷之为忧也,希冀其君兄之不返而人理绝矣。卫侯即获罪于天下,抑岂宜得此于叔武乎?
立天下之大纲,则绌卫侯以表华夷之防;救一国之民彝,则伸卫侯以正攘窃之法。洗一成之好恶,因变而各法之,则已乱而不益乱。本末相扶,屈伸相济,大无夺小,义不妨恩,施之天下而准,施之一国而准,曲成万物而不遗。呜呼!此《春秋》之所以藏于密也。
二十五
君子之治恶也,穷其恶;其抑诈也,弗穷其诈。故君子之道大矣。道之大者,治之蕲乎治,抑之蕲乎止,不一以得情为喜也。乱臣贼子,恶无所惮。
《春秋》目言其恶以穷之,大勇之无挠也。晋文公怀谲诈以事周,《春秋》略其诈而不穷,大知之不眩也。乳虎狂兕之奔,非大声疾呼以警众,则莫之或治;蜂虿之怀毒,过乎前而如弗有,则一与蝶蚓均也,无能螫矣。
故《春秋》纪践土之盟,如诸侯之自盟;温之会,如诸侯之自会,无殊乎《春秋》诸侯之屡相约也。公觐于王所,如王之偶至其所,不言其自来。王狩于河阳,如王之自狩,不言其所事,无殊乎盛世王者之自为巡省也。
于是乎晋文之谲,犹蠕动之营于幽壤,而人固可弗之察矣。夫晋之召王,谋之秘,出之力,甚矣。乃王之替,非以是替也。晋即不召王,而襄固为寄位之王也。
晋伯之成,非以召王而成也。大者终不能以改步,小者诸侯固已蚁附,即弗召王,而晋已伯矣。故晋文之谲,入于君子之心目,犹蝶蚓然,无能为螫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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