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(1/3)
作品:《史鉴》君人者有独制二,其他则可责之大臣,大臣勿容辞也。二者何,用人也,听言也。
黜陟者一人之大权,从违者一心之独断也。
夫人以进御为情,鲜不饰美以徯用;大臣以荐辟为职,弗容早用其苛求。迨其进乎君侧矣,有所任使,而才不才见矣;渐与狎习,而忠佞类可知矣。
故不能禁大臣之举或失人也。正而庸之,谀而屏之,孰能制我以不彰不瘅者,奚必夙戒大臣以慎简乎?
若其既列侍从而有所称说矣,自非抱道尊高、居德严谨者,其为谀为正,未尝不可移也。君崇正则正言御矣,君喜谀则谀言进矣。至若诡于正而实以谀者,虽唐、虞之廷,有巧言之畏。从之违之,岂大臣之能代我以决哉?
弗能禁宵人之不谀,而审之于微,辨之于早,密勿之凛测,不敢不严,人莫得而与也。戒大臣曰“尔勿以巧言令色、便辟侧媚为僚,使诱我以自圣而陷于狂也”,何其舍己求人,以旷君职、替君权而自弃其君道邪!
且夫郊遂之官分治于其野,六官之属各听于其长,则忠之与佞,才与不才,耳目弗及举,遴选而责之长官,长官不得委也。乃若左右仆御,行则同舆,居则列侍,日得以其謦欬达于黼扆,则言或巧而或诚,色或庄而或朴,曾是弗审,而相戒曰“勿使至我前也”,然则天下无曼声而后耳可无淫,无姣色而后目可不眩乎?秉可缁可素之质,恃大臣以免悔,不则曰“惟予汝辜”,斯亦不自聊之甚矣。
故舜之告禹曰:“格则承之、庸之,否则威之。”君自庸而自威也。伊尹之训太甲曰:“有言逆于汝心,必求诸道;有言逊于汝志,必求诸非道。”自求之也。周公之戒成王曰:“继自今立政,其勿以憸人,其惟吉士,用劢相我国家。”自立之也。帝王于左右执御之臣,察其人,辨其言,知人之不能代我而我不容不慎也如是。则《冏命》之危言以戒其臣,穆王其有偷心乎!君子于此知世变矣。
虽然,世之弗能不变也,道之不能不降也,君不可不自知也,尤不可不知其后嗣之且不己若也;不可不知其臣也,尤不可不知臣道之已替,风俗之已敝,下游之滥愈不可挽也。文、武徂而王者之道不嗣,周、召没而大臣之忠不属,非道法遽忘而敦忠无意也,习使之然也。
前王造王业于艰难,险阻备尝,情伪毕达,知人既已审矣。而当草昧之际,言之臧否,旋踵而成败效之,故从违易决,弗忧其莠言之浸渍也。
而一时佐命之臣,既秉睿哲之姿,抑以国之兴亡为己之生死,则经营宠禄、求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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