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太宗下(3/6)

作品:《史鉴

萍氏之讥,恶人之易得而饮也。商贾贸贩之不可缺也,民非是无以通有无而赡生理,虽过徼民利,而民亦待命焉。若夫酒,则藉其无之,而民生自遂;且能永无之,而民气尤醇。乃其流既久,而不可以乍绝,则重税之,而酤者不得利焉。税重价增,而贫者不得饮焉。

岂非厚民生正风俗者之所大快哉?然则税之已重,而不为民病者,莫酒若也。榷酒虽辱,而税酒则正,又何疑乎?百家之市无悬帘,则日暮无狺争之狂子;三时之暇无巷饮,则长夏无称贷之穷民;又何病焉!淳化五年,罢官卖而使输课,折衷之允得者也。新法行而官卖复行,乃至以歌舞诱人之沉湎,恶足以体太宗之至意乎?

税不一,而莫先于酒,其次茶也,又其次盐也。三者之轻重,准诸道而可得其平。唯农器之税,至景德六年而后罢,太宗于此疏矣。

十二

古有云:“受降如受敌。“非但行陈之闲,诈降以诱我而覆我也。果于降而无以驭之,示以瑕而使乘,激其怨而使愤,益其骄而使玩,其祸皆深于受敌。受敌而不竞,一败而止,屡败而犹足以振,患在外也。

受降而无以驭之,则患在内而无以解。梁之于侯景,身毙国倾,朱异受之也。唐之于河北,兵连祸结,仆固怀恩受之也。或激之,或骄之,祸一发而不知所以防。而不仅此也,无以激之,而无以绥之,犹激也;无以骄之,而无以服之,犹骄也。则宋之于李继捧是已。

李氏自唐以来,世有银、夏,阻于一方;无可归之主;衣被器具之需,仰给于中国者不赡,翘首以望内集者,固其情也。及是,河东之下三年矣。

仅隔一水而即宋疆。僭伪削平,风声远讫,卷土而来,披襟而受之,易易也。而正未易也。银、夏之在西陲,士马精强,风俗犷戾,十九同于外夷,固非钱氏蹙处海滨、文弱不振之比也。则受之也,岂得以受钱氏者受之乎?太上之受远人也以德,其次以恩,其次以略,又其次以威。唯德与威,非一旦之积也。

宋之德而既凉矣!其恩,则呴呴之仁,不足以抚骄子;其威,则瓦桥关之围,莫州之败,岐沟之衅,天子亲将,倾国大举,而死伤过半,亟议寝兵;李氏入而深测之矣。三者无得而待焉,则受之之略,不容不审也。

继捧既移镇彰德,而四州易帅矣。帅之者,谁使而可邪?使能择虎臣以镇抚,鼓厉其吏士而重用之,既可以断契丹之右臂;而久任之部曲,尚武之边民,各得效其材勇以图功名;继迁虽逃,无能阑入而摇荡之,四州安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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