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宪宗上(1/6)

作品:《史鉴



礼何为而作也?所以极人情之至而曲尽之也。古礼之佚不传者多矣,见于三礼者,唯丧礼为略备,达于古今,无不可繇也。然而犹有阙焉,时之所不然,事之所未有,情之所不生,礼之所未及也。

于是而后儒折中论定之道,有可参酌以极得其中,则遭乱失其父母,寻求不得,生死莫能知,而为之追服,是已。

礼文之未及此也有故;古者分土建侯,好问不绝,偶为仇敌,而礼之往来不废,声问相逮,无有阻也。

故诸侯失国而为寓公,大夫去国而有羁禄,即其为行人而见执,临战伐而见俘,其生其死,必相闻矣。

则生而遥告以吉凶,死而得奔丧、还葬,奚有寻求不得而待追服者哉?

王莽之世,盗贼坌起,永嘉而后,胡、汉分割,于是而贵贱均于俘囚,老弱随其转徙,千里无人,音问既绝,转掠不定,踪迹莫稽,乃有父子殊天,终相暌隔,母妻漂散,不审存亡者。

呜呼!生不得聚,死不得知,疏衰者,非人子之可用报亲者,而犹不克尽三年之哀慕,亦惨矣哉!

晋庚蔚之等始建议寻求三年之外,俟中寿八十而服之,此亦以礼定情之极致,周公复起,不能易也。

德宗母沈太后因乱陷贼,不知所在,德宗即位,寻求数十年不得,迨德宗之葬,礼官乃申蔚之之议,以德宗启殡日,发沈后之丧,因此而祔庙之礼行焉。

夫蔚之限寻求以三年,俟发丧于中寿,而德宗终身不废寻求者,以德宗已正位临民为宗社主,不容因母而废大政,即位寻求,两不相碍也。

而士大夫既含重哀、必废婚宦,尽心力为寻求地,期以三年,则人子之志伸,而生人之理亦无崩坏之忧矣。

晋、宋以来,有因此而永绝婚宦者,其志可尚,而其道不可常,殆亦贤者之过,蔚之裁之以中,不亦韪与!不宦则祭祀不修,不婚则继嗣不立,抑非所以广孝也。

且夫寻求不得,而生死固无据焉,衔恤靡至,一以丧礼居之,万一亲幸而存,岂非之生而致之死乎?

即位而寻求,临朝不废之典,宜于天子;限求以三年,权停婚宦,宜于士夫。酌中寿之年以服丧,生存之望可绝;以启殡之日而为忌,人子之道以终;变而不失其常,补古礼之未有,合先圣之大经,此其选已。



杜黄裳之请讨刘辟,武元衡之请征李锜,李绛之策王承宗、田兴,不待加兵而自服,皆时为之也。知时者,可与谋国矣。

自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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