尧典一(2/4)
作品:《史鉴》交物,则不容不“让”。内取之身,外取之物,因其自然之成,能以坐消篡弑危亡之祸。明乎此,则何为其不胜!
以为惟己之所胜而无不安者曰:“‘文’日生也,‘思’日益也,‘恭’有权也,‘让’有机也。圣人之所为,天无与授,地无与制,前古无与诏,天下无与谋。可以为而为之,圣人已为矣。可以为而为之,我亦为也。其未为者,彼之未为而非不可为也。非不可为,而我可以为矣。于是穷亡实之‘文’而‘文’淫,驰不度之‘思’而‘思’荒,貌以‘恭’而‘恭’以欺,饰以‘让’而‘让’以贼。故蔡京以丰亨豫大为‘文’,曹叡以辨察苛细为‘思’,汉成以穆皇文致其慆淫,燕哙以禅授陆沈其宗社。”
此无他,不明于惟己胜者之非可安也。天无与授,而授之以宜其民;地无与制,而制之以当其物;前古无与诏,而考之也必其不谬;天下无与谋,而徵之者必其咸服。明于其故,如寒裘而暑葛也。臧惟二耳,而白马固马也。
以为绝物之待而无不可者曰:“物非待我也,我见为待而物遂待也。执我以为物之待而我碍,执物以为待我而物亦碍。徇物之华,‘文’以生妄;逐物之变;‘思’以益迷,欲以示威于物,‘恭’以增憍;欲以干誉于物,‘让’以导欲。欲四者之病不生,则莫若绝待。内绝待乎己,外绝待乎物。绝己绝物,而色相以捐:寂光之照,无有不‘文’也;参证之悟,无所容‘思’也;行住坐卧,如如不动,亦‘恭’也;资财妻子,喜舍不吝,亦‘让’也。乃以废人伦,坏物理,握顽虚,蹈死趣,而曰吾以安于所安也。”
此无他,不明于物之不可绝也。且夫物之不可绝也,以已有物;物之不容绝也,以物有己。已有物而绝物,则内戕于己;物有己而绝己,则外贼乎物。物我交受其戕贼,而害乃极于天下。况夫欲绝物者,固不能充其绝也。一眠一食,而皆与物俱;一动一言,而必依物起。
不能充其绝而欲绝之,物且前却而困己,己且龃龉而自困。则是害由己作,而旋报于己也。故圣人因其所待而必授之:朴者授之以“文”,率者授之以“思”,玩者授之以“恭”,亢者授之以“让”。泰然各得其安而无所困,则己真有其可,而非其无不可,固知无不可者之必不可矣。
由此言之,圣人之所以“文、思、恭、让”而“安安”者,惟其“明”也。“明”则知有,知有则不乱,不乱则日生,日生则应无穷。
故曰“日新之谓盛德,富有之谓大业”,此之谓也。“盛德”立,“大业”起,“被四表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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