齐明帝(1/3)

作品:《史鉴



人才之靡也,至齐、梁而已极。非尽靡也,尸大官、执大政者,靡于上焉耳。明帝之凶悖,高、武之子孙,杀戮殚尽而后止,而大臣谈笑于酒弈之閒自若也。

乃晋安王子懋之死,其防閤陆超之、董僧慧先与子懋谋举兵者,独能不昧其初心:僧慧则请大敛子懋而就死,业已无杀之者,而视子懋幼子讯父之书,一恸而卒;超之或劝其逃,而曰“吾若逃亡,非唯孤晋安之恩,亦恐田横之客笑人”,端坐以待囚,而为门生所杀,头陨而身不僵。

夫二子者,非但其慷慨以捐生也,审于义以迟回,濒死而不易其度,使当托孤寄命之任,其不谓之社稷之臣与?乃皆出自寒门,身为武吏,其视王、谢、徐、江、世胄华门清流文苑之选,世且以为泾、渭之殊,而以较彼之转而忘君、安心助逆者,果谁清而谁浊也;故曰:尸大官、执大政者靡于上,而下未尽然也。

永嘉之后,风俗替矣。而晋初东渡,有若郄鉴、卞壶、桓彝之流,秉正而著立朝之节;纪瞻、祖逖、陶侃、温峤,忘身以弘济其艰危。

乃及谢傅薨,王国宝用事以后,在大位者,若有衣钵以相传,擅大位以为私门传家之物,君屡易,社屡屋,而磐石之家自若;于是以苟保官位为令图,而视改姓易服为浮云之聚散。

唯是寒门武吏,无世业之可凭依,得以孤致其恻隐羞恶之天良。繇此言之,爵禄者,天子齐一人心、移易风俗之大权在焉,不可与下以固然,而使据之以为己重,其亦明矣。世业者,天子之守也,非下之所得怙也。

闾井之子弟,受一顷田于祖父,而即以赋税怨县官,亦何以异于此哉?拓拔宏曰:“君子之门,无当世之用,要自德行纯笃。”纯笃云者,岂不恤名义,长保其富贵之家世而已乎?



拓拔宏之伪也,儒者之耻也。夫宏之伪,欺人而遂以自欺久矣。欲迁雒阳,而以伐齐为辞,当时亦孰不知其伪者,特未形之言,勿敢与争而已。

出其府藏金帛衣器以赐群臣,下逮于民,行无故之赏,以饵民而要誉,得之者固不以为德也,皆欺人而适以自欺也,犹未极形其伪也。

至于天不雨而三日不食,将谁欺,欺天乎?人未有三日而可不食者,况其在豢养之子乎!高处深宫,其食也,孰知之?其不食也,孰信之?大官不进,品物不具,宦官宫妾之侧孰禁之?果不食也欤哉!而告人曰:“不食数日,犹无所感。”将谁欺,欺天乎?

宏之习于伪也如此,固将曰圣王之所以圣,吾知之矣,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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