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明帝(2/4)

作品:《史鉴

仁,以其知小大公私之辨也。使怀子纠之怨,忿戾以去其故国,北走戎,南走楚,必与桓公为难,而雪其悁悁之忿,则抑匹夫匹妇之不若,禽兽而已矣。

君子之称管仲曰“徙义”,徙而不伤君子之素,则合异于同,而无媿于天下。详曰“本效忠节”,大正而固不昧其初也。



宋以金赎刘昶于拓拔氏,其情慝,其志憯矣。怀不肖之心于隐微,而千里之外见之,人不可罔也如斯夫!

何言乎其情慝也?昶之北奔,畏孝武之疑忌而见杀也。明帝既杀孝武之子以泄其忿媢,恐人怀孝武之恩而致怨于己,故召回昶,以暴孝武之过,曰“彼欲灭兄弟而我复之”,托于昶以扬孝武之恶,怀慝而故为之名也。

何言乎其志憯也?休仁者,亦其兄弟,所与争国而有功者也。疑忌既深,体仁自解扬州牧以免祸,而终不免于鸩;祎与休祐、休若无毫发之嫌,而先后被杀;所仅全者,庸劣之休范耳。

昶才非休范之匹,而又有拓拔氏之外援,畏其在外,且挟强敌之势以入,争其养子,姑召之归。使其反邪,鸩杀之祸,必不在休仁兄弟之后。欲加之罪,而何患无辞乎?故曰其志憯也。

于是而魏人知之矣,昶亦知之矣。亢兄弟之词,而无来归之志,魏以全昶而昶以自全。灼见其恶而远之唯恐不夙,人其可以罔乎哉?论者乃曰:“赎昶,义也。”亦尝见明帝灭绝天性之恶已著而不可揜者乎?



佞佛者,皆非所据而据,心危而附之以安者也。自古帝王至于士庶,其果服膺于释氏之说而笃信者,鲜矣。其为教也,离人割欲,内灭心而外绝物,而佞佛者反是,何为其笃信之?

篡弑而居天子之尊,夷狄而为中国之主,德薄才菲,自顾而不知富贵所从来,怀慝负惭,叨窃而觉梦魂之不帖,始或感冥报之我祐,继或冀覆之无忧,于是而佛氏宿命之因缘,忏除之功德,足以慰藉而安之。

故夷狄之君,篡逆之主,屈身降志,糜国殃民,以事土木之偶;而士大夫之徼幸显荣,乃至庶民之奸富者,亦惑溢分之荣膴所自致,而幸灾眚之不及。其有因而述其空寂之说者,则以自文其陋而已,非果以般若涅磐为身心之利,而思证入之也。于是而浮屠之为民害也,不可止矣。

拓拔氏置僧只佛图户,夺国之民,而委赋役于贫弱之农民,其主侣之,州镇因而效之,偏天下以为民害。读杨衒之伽蓝记,穷奢竞靡,而拓拔氏以亡。

非所据而据焉,身必危,浮屠氏其蒺藜矣。然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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