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桓帝下(2/3)
作品:《史鉴》,三国兵息,而五胡之祸起。佳兵不祥,遂举旷古以来富强卓立之中夏趋于弱,而日畏犬羊之噬搏。汉末之强,强之婪尾而姑一快焉者,论世者之所深悲也。
十
仇香不致陈元不孝之罚,感而化之,香盖知元之可化而不骤加之罚也;非尽人之不孝者皆可以化元之道化之也。天下有道,生养遂,风俗醇,无不顺之子弟。
非其恻隐之性笃而羞恶之心不可泯也,人率其子弟之常,而己独逆焉,则无以自容于乡闾。乃天下而无道矣,羞恶之心不泯以亡者不数数矣。仇香曰:“吾过元舍,庐落整顿,耕耘以时,此非恶人。一元不孝,而于此奚取焉?取其欲自铮铮于乡闾,而羞恶之心有存焉者也。
夫孝者,人之性也,仁之所繇发也。舍其不忍之真,而求之于羞恶,亦已末矣。虽然,苟其有羞恶之心,则戢其狂愚,徐俟天良之复,而恻隐亦旋以生。惰四支,暱妻子,侵以自媮,于是而生人之气乃绝。故易曰:“小人不恥不仁。”仁不仁,岂恥不恥之能辨存亡者哉!
苶然而甘于猥贱,愤然而生其悍戾,不见不仁之可恥,而后天性终迷以不复。故人之无良,莫甚于有胸无心而不自摄者也,而后教化之道穷。
仇香知此矣,以其无惰心也,知其有恥;以其有恒度也,知其不迷;急取其羞恶之心而重用之,以徐俟恻隐之生焉,故元终以孝闻。虽有圣人,不能如无恥心者何也。
弑父与君,皆介然蹶起,忘乱贼之名为可恶者也。惰四支,暱妻子,势穷而逆施。故先王之德教,非不如香,而设不孝之诛,无如此无恥者何也。杀之而已矣。
十一
巨奸之蠹国殃民而自伏其法,不足以为大快,于国之存亡无当也。左悺自杀,具瑗贬,侯览黜,非桓帝之能诛之,非杨秉之能取必于桓帝而诛之,罪已踰涯,自灭焉耳矣。三凶去而宦官之势益张,党锢之狱且起,曾何救于汉之危亡哉!
外戚灭,宦官兴,大臣无事焉,天子欲行其意以诛僭偪,而大臣不与,宦官除君侧之奸,事已显者,而后擿其罪以请诛,未有倾心而听者。故曰:“人不足与适也,唯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。”能之者,有以能之者也。无坚识定力为天子除患,则虽日陈尧、舜之道,而固视之如萝呓。汉之大臣道不足,而与宦竖争存亡,亦晚矣。快一时之人情,去三凶而若拔牛之一毛,不救其亡,固矣。
十二
桓、灵之世,君道澌灭,而臣之谏之也亟,探本以立论者,唯荀爽乎!当其时,荼毒生民而椓杙正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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