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武帝上(3/7)
作品:《史鉴》是也。乃杀伯升者,朱鲔之本志,轶特徇鲔而从之者尔。帝之于鲔也,使岑彭说之曰:“举大事者,不忌小怨,鲔降,官爵可保,河水在,吾不食言。”
鲔降而拜将军,封列侯,传封累世。同怨而异报,达于理者之制恩怨,非常情之所可测也如此。
虽然,亦恶有不可测哉?伯升初起,始发于李轶,迎光武而与建谋,则轶固光武兄弟所倚为腹心也。
更始立,朱鲔、张卬暴贵,轶遽背而即于彼。因势而迁者,小人之恒也,亦何至反戈推刃而无余情哉?及光武初定河北,始有入关之志。
更始委三十万之重兵于轶守雒阳,而李松甫败于赤眉,轶又窥长安之不固而思附光武,靦然纳断金之言而不惭。光武曰:“季文多诈,不能得其要领。”特假手于鲔以杀之,而讨犹未伸,非可以鲔例之也。
鲔起于平林,先光武以举事,与伯升未有交也;奉更始而为更始谋杀伯升者,亦范增之愚忠耳。
更始之诸将,类皆贼也,而鲔独异。杀伯升,留光武而不遣,知有更始而不恤其他;诸将挟功而欲自王,更始弗能违也,鲔独守高帝之约,辞胶东之封;受命守雒,百战以与寇恂、冯毕争死生之命;及长安破,更始降于赤眉,雒阳孤立无援,且坚壁固守,以杀伯升为惭而不降。故通更始之廷所可与有为者,唯鲔一人而已。
于事君之义,立身之恥,殆庶几焉。藉令光武以怨轶者怨鲔而拒戮之,则以私怨而废天下之公,且将奖人臣之操异志以介从违,而何以劝忠乎?子曰:“以直报怨。”直者,理而已矣,于轶何可忘,而于鲔何容芥蔕也。
五
效卓茂之为,可以化今之人乎?曰:何为其不可也。效卓茂之为,遂可以化人乎?曰:何为其可也。所以然者何也?素履无咎,居心无伪,而抑于大节不失焉,则行之也,和顺而无矫物之情,笃实而不期功名之立,动之以天而物弗能违矣。
非然,则严诩之以乱颍川者,所谓“乡原德之贼也”。王莽之当国,上下相率以伪,效茂之迹以夸德化者,非直一严诩也;莽皆乐推之以诱天下,彼亦乐附莽而成其利达。莽居摄而茂以病免,名不照于当时,而莽无求焉。自拔于流俗,而居约以自汙,敦实行而远虚名,茂自此远矣。
且其谕部民之言曰:“人所以群居不乱异于禽兽者,以有仁爱礼义,知相敬事也。”扩愚贱之昏瞀,而示以天理流行之实,夫岂托迹宽仁以干誉者之所能及此乎?茂唯有此,虽无皦皦之名,而志终不降;虽违物情之顺,而不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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