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风尘肮脏违心愿(四)(1/3)
作品:《三国英雄梦》过段时间厮混熟了,盼盼才听人说,这程家原是世代倡家,不知怎么,给阙宣控制了,成了天一道功人、饵人的培训基地。倡家对外只表演不接客,而倡女们只对教内提供服务。
自孝武始有乐府,其乐人皆有乐籍,谓之倡优。倡优又分三种。一为庶民籍,学成后可出去自立门户,像这样的人较少,在天一道中就更少了,据说只燕菲昭和贾六妇等寥寥数人。二为倡籍,就像“宗室籍”为宗室所设,“市籍”为商人所设一样,倡籍是专为倡优所设的户籍,这种倡优可以买卖,但受一定限制。最后一种则是奴籍,奴为奴婢之简称,是最低等的倡优,可以随意买卖,只是主人的财物,与牛马衣服的地位等同。倡户户主最喜欢培养就是最后一种奴优,一是奴优地位低,很听话好培养;再就是买价低,卖价高,一个相貌出众的女奴优买价一万到十万钱不等,可培养成歌舞俱佳的女倡之后,可卖高达数百万钱。
程家胖妇说,盼盼本来的庶民籍,被狠心兄长管建给卖了,她已成了程家私奴!初时盼盼并不信,后来程家胖妇拿了她的倡优名数及转为奴籍的证明,盼盼顿时傻了。
“虽有亲兄,安知其不为狼?”
本来,盼盼还有点心气,听此消息后,顿时万念俱灰,如坠冰窟。直恨得管建咬牙切齿,也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,彻底萎顿堕|落下来,认定这辈子真完了。
有汉以来,官方屡禁奴婢买卖,指责奴婢买卖“逆天心,悖人伦”。世祖皇帝实施了《略人法》和《卖人法》,规定不得擅杀奴婢。但私下买、卖、打、骂、杀奴之事却仍十分盛行,官方往往就是睁只眼闭只眼,主家惹了事一般也就花钱了事。稍好点的是,奴婢买卖时虽仍与牛马同栏,但已不再像前朝一样把奴隶当牲畜。奴婢已是人,这种观念已为全社会明确。
可奴婢地位仍是极低的,能令管盼盼如此倔强之人都屈服,地位应低到何种地步?孝武时,曾为奴仆的大将军卫青,少时对人慨叹道:“人奴之生,得毋笞骂之即足矣!”意思是作为奴仆,不挨鞭子知足了!此语道出了奴婢生活之艰辛屈辱,落在良善家还好,若摊上个残暴不仁的主人,每天都可能被揭层皮下来。
先汉王褒王子渊著有一篇《僮约》,其中曾写道:“奴不听教,当笞一百。”从中可见,奴婢如不听话,被毒打是合理的,是合法的,是受社会支持和鼓励的。
一朝为奴,终身为奴!
除非能因特殊情形被放免或被人赎出,可谁又能赎她管盼盼呢?除了无任何能力甚至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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