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二章 皇后之争(3)(2/4)
作品:《明末锦绣》的:“百司皆於早朝奏事,非警急事当奏者不须赴晚朝,听在司理职务,惟通政司达四方奏牍,早晚须朝。”也就是说,晚朝以奏“警急事”为主,不需要百司都来赴朝;早、晚必朝的,只是掌管章奏进呈的通政司官。晚朝仅奏重事,参加者有限,礼仪也
较轻简,君臣可从容展论,因此,它是早朝的重要补充。
朝会的性质是由高度集中的**统治决定的,其设施也为适应其运转需要而服务。欲求明代朝会变化的原因,仍要从朱元璋利用朝会以尊“主权”,强化“主尊臣卑”关系上找原因。从历史上来说,朝会制度与宰相制度密不可分。朱元璋忌相,一人独揽大权,是造成早朝之变的首要原因。
相权过大正是朱元璋不能容忍的,因此也就造成中国政治史上一次大变革:废除宰相。但废相后,政事散于六部,无人总其纲,凡事必面君请旨而后行,于是事无大小便如潮水一般涌到朝会上来了。朱元璋最担心的就是臣下蒙蔽,如今他朝堂高坐,事事过目,人人皆至御前,似乎只有这样,就能做到无“欺弊”了。
宣德十年,英宗冲年即位,规定早朝奏事必须预进事目,并限制每朝奏事件数,早朝政治功能大为弱化。隆庆六年,同样是幼君的神宗继位,改为每月逢三、六、九日上朝,从此早朝一月只举行九次,不可再称“日朝”了。
而作为皇帝的朱宏三,也规定每月三、六、九为大朝会,其他时间每天上午八点到十二点为内阁和皇帝的办公时间,这段时间内阁有什么事情可是直接向皇帝禀报,等皇帝做出批示后在由内阁办理。
三月初九,这天正是朱宏三规定早朝的时间。按照祖制只要有朝服的在京官员都要参加朝会,不过现在是非常时期,再加上皇宫里没有那么多的地方,所以朱宏三命令四品官才有参加朝会的资格。这天全广州四品以上官员早早来到皇宫里面的办公大厅,准备朝会。其实早朝应该有一套相应的礼仪制度,但是朱宏三以现在暂居广州,不宜大事铺张为由拒绝了。所以现在朝会很是简单,大臣们等着皇帝上朝,也不用什么三叩九拜,行个礼就算完事,接下来就是有事说事。
行礼完毕后,马明远本来第一个要出来说的,没想到被广东派的梁兆阳抢了先,他是组织部侍郎,算是陈子壮的铁杆。
“启奏陛下,现在皇后之位空缺,于国不利,臣请皇帝陛下早立后位,以安天下!”
这段话一说全场鸦雀无声,大家知道今天各大派势力又要来一场争斗了。
朱宏三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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