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五一章 流火之殇(2)(1/4)
作品:《我的妹妹是偶像》( z)
正文 第七五一章 流火之殇(2) 心急如焚的卢军第二天就赶往了尚海,去到了他购买理财产品的尚海普东未来大厦,但打车到了的时候只见几十个人围在晋德租赁的豪华写字楼前,此刻偌大的写字间里只有几个警察以及协警在内,没有任何工作人员。
眼尖的卢军,看见有一张告示贴在玻璃门上,他满头大汗的挤过人群,看到公告上写着:“晋德资产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犯罪,已被公告机关立案调查。各位投资者可带好合同、付款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支队报案。”
这时的卢军还听见旁边的几个老太婆拿着零钱包,擦着眼泪说道:“这么大的公司,那么多的上市企业,怎么说没就没了啊?”
卢军心里一紧,他是十分清楚“晋德”属于典型的“庞氏骗局”,在几个好友的耳濡目染之下,他也懂了不少,但前面的操作次次暴利,从未出过差错,没有想到自己最后的一搏,全失了手。
卢军挤出人群,赶紧打电话给那些“好友”,扮演“好友”的刘永清,接了电话也十分急切的说道:“老卢,我现在正在公安部门登记被害人债权,但他.妈的办案人员看了我的材料后说老子的情况不属于刑事犯罪,所以不能作为被害人登记。”
卢军心里“咯噔”一下,难不成连报案都有困难?以前最不渴望正义的他,最渴望碰瓷的时候对方无法报案的他,此刻尽然如此深切的渴望正义的到来,卢军骂了一句脏话“这的警察。”又连忙紧张的问:“不是告示上说可以去报案的吗?这他吗的怎么一回事啊!怎么能够这样玩弄我们老百姓呢?”
刘永清说道:“刚才我已经咨询了,目前只能尝试一下走民事诉讼的途径,但这样的案子目前法院也不一定受理。我刚才已经向尚海的法官朋友求证过了,目前法院都已接到通知,凡是涉及晋德的案件,都按照‘先刑后民’的原则暂不予受理。”这也就意味着,法院和公安要互相踢皮球了。
卢军心中悲苦,又骂了几句脏话。
然后刘永清开始抱怨,与晋德的合同,加上没来得及兑付的利息,他也遭受了五百多万的损失。
两人约了再联络,卢军又赶紧打了电话给负责他合同“晋德”的王经理,卢军签约的时候他还答应,卢军拉来业务,就给他提成的,卢军也知道找姓王的无济于事,但是他迫切的想要了解一些“晋德”的情况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 我的妹妹是偶像 最新章节第七五一章 流火之殇(2),网址:https://www.88gp.org/20/20735/7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