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六章 血拉锯(2/4)
作品:《乱清》实心儿的也好,开花儿的也好,只能以血肉之躯硬抗一加速、一闪避,队形就乱啦。
队伍中有人被炮火击中,不论这些倒霉鬼是死、是活,也不管他们叫的多么凄惨,都不能去管他不然,队形又乱啦。
再走一段儿,有时候,会遭到敌军的散兵的伏击,如是,原则上,只能由负责掩护侧翼的部队还击,大部队即便挨了枪,也不能还击,还是得硬着头皮,继续走、走、走不然的话,队形乱啦!
终于,进入石墙后的守军的步枪射程之内了到了这个时候,进攻方如果还能够保持队形的话,那么胜算就比较大了;如果队形已经散乱,那么,十有**,这场仗的胜利者,就是防守方了。
留意,即便到了这个份儿上,还是没到“跑步冲锋”的时候。
冒着迎面而来的密集的步枪子弹,开始跑步冲锋了,眼见就要接近敌人的阵地了,进攻方还会遭到防守方的炮兵的最后致命一击:霰弹攻击。
吴矩说的“前大半程”,到此为止。
在整个“前大半程”中,进攻方唯一减少伤亡的手段,是用己方的炮兵,压制敌方的炮兵。
就是说,防守方对进攻方的杀伤,主要是在“前大半程”完成的,所谓“排队枪毙”,既是“排队枪毙”敌人,也是“排队”被敌人“枪毙”。
当然,这是典型的前膛枪时代的战术,可是,现在虽然部分国家的军队,已经开始换装后膛枪了,但主流的、基本的技战术,依旧停留在前膛枪时代,“排队”,无论如何都是要排滴,区别只在于队形是密一些、还是疏一些?
所谓“散兵”,不过是队形比较“散”一些罢了。
像二十世纪那样,防守方在进攻方进入五、六十米甚至三、四十米之内才发力,基本是不可想象的,因为,这个时代的步枪包括后膛枪,射速有限,几十米的距离,如果地势平坦而进攻方的动作又足够的快,几十秒甚至十几秒的时间就通过了,这样短的时内,不足以形成足够的火力密度就是说,拦不住敌人。
对比以上,就晓得吴矩何以说,“咱们没有、也无法在‘前大半程’给予进攻的敌人以有效杀伤”;又何以说,“所有的压力,都留在了最后的几十米之内”
因为地理和大雾的关系,城头山的守军未配备至关重要的炮兵城头山的地势和土质,不适合设置炮兵阵地;就算勉强设置了,“前大半程”,进攻的法军都隐在浓雾之中,炮击的效果,也一定很差。
至于压制敌军炮火以小口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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