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三七章 物性(1/3)
作品:《永不下车》窘迫的经济条件,一方面,让底层民众无力为子女提供完善的教育条件,甚至自己整日为生活奔波,连亲自看管、教育都做不到,另一方面,这些民众的子女,稍有成长后,也不难看到自己的暗淡未来,心怀懊丧。
在这种情况下,一个人的言行举止,乃至头脑思维,
很容易与社会性割裂,进而,退化到一切全凭暴力说话的动物之丛林状态。
需要吃穿,就去不择手段得到,需要快意,就去恣意欺凌异性,凡此种种恶行,在成年与少年犯罪者的眼中,性质并不一样。
成年犯往往是意志不坚、或权衡利弊后为之,很多少年犯则根本未曾思考,全凭一种动物性的本能去行动,突出例证,就是即便在犯下罪行后,仍表现的若无其事,正恍若猎杀羚羊的野狼,不会呆在原地抱头痛哭那样,
它们,根本不会意识到所做的一切,已彻底自绝于人类社会。
这种突出而惊悚的特质,事实上,广泛存在于因各种原因,而缺乏教养的少年身上,至于说其中的一小部分,因重罪而进入民众实现,被口诛笔伐,
其实只是因为其余的一大部分,目前暂时的,还没有犯下严重罪行的机会和条件。
要么是自认可以脱罪,要么对惩罚浑浑噩噩,不论哪一种情形,对旧时代的联邦社会而言,任何事后惩戒的手段,都无法将这些少年从犯罪深渊中解救出来,也无法让社会摆脱少年犯罪的阴霾。
唯一釜底抽薪、斩草除根的手段,只能是像盖亚净土这样,从源头上解决“经济地位不平等”的根本问题。
在1510年的盖亚净土,或者,更早年间的东北太平洋大区,一切就已是如此,当群体中所有成员的经济地位,完全相仿,既不会有父母因糊口而无暇照管子女,也不会有父母自恃权财而放纵后代。
进一步的,整个社会的精神氛围,也一扫过去的阴暗污浊。
在这种环境下,哪怕是某些人谈之色变的“基因携带者”,没有一定的外界影响与刺激,也不会对他人构成威胁。
一旦通过釜底抽薪的方式,杜绝少年严重犯罪,在今天的盖亚净土,便可以真正贯彻实施“宽容未成年”的法条,在“保护少年学习成长”与“维护社会成员利益”之间,取得一种相对理想的平衡。
当然震慑的法条,仍然存在,动机确切的重罪一律严惩,根本不看年龄。
而对于递交报告中所记述的,那些后果轻微、容易纠正的不当行为,整个惩戒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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