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一十一章 见面(1/6)
作品:《覆手》曹云道:“徐父今年是四十五岁,徐娜你今年二十岁,你和你父亲一起生活最多也才三年。这里我想问个问题。就我的认识,通常意义来说,你不至于会卖自己去帮父亲续命。”>
徐娜好一会才回答:“我妈是一个很追求物资生活的人,我爸第一次坐牢,就是为了满足她的物欲。我爸坐牢后,我妈和他离婚了,我伯父收养了我。我伯父年纪很大,五十多岁,没有结婚,也没有工作,享受低保。收养我也是为了拿福利院每月给的那笔钱,还有我妈每个月给的五百赡养费。”>
徐父出狱之后,徐娜五岁左右。为了让徐娜和同龄人一样有光鲜的衣服,好吃的零食,徐父重操旧业,这次他聪明多了,每个月只下手两次,并且不对同一个目标下手,在监狱中还学会了踩点、开锁等各种技术。>
那两年时间,徐娜的生活如同公主一般。徐父也不工作,每天就带她去玩,去吃。不想上幼儿园就不去,只要是徐娜提出的要求,徐父全部答应。>
美好的生活一直到徐父再次被捕。徐娜的伯父因为酗酒去世,徐娜被福利院接管。福利院的老师从来不说徐娜父亲的坏话,并且还每个月自费带徐娜去看徐父。徐父因此下定决心要重新做人。上了初中,徐娜寄宿学校,福利院给予一定的生活保障。节假日徐娜会回福利院帮忙,每个月一定会去看一次父亲。>
徐娜:“他诅咒发誓答应我的,要靠自己赚钱,绝对不会再做坏事。”>
高山杏道:“你意思是,父女感情还在其次,主要是你认为他是被冤枉的。”>
徐娜点头:“我相信他。我在看守所见他几次,他都告诉我,他是被冤枉的,让我相信他。只要我相信他,他即使冤死也能瞑目。所以我一直想着要怎么帮他。”>
高山杏上送纸巾。>
曹云问:“你怎么认识我?”>
徐娜道:“我同学说的,大学同寝室的朋友告诉我,这种案子肯定要找好律师才有机会翻案。我问她,谁是好律师?她说了令狐兰等几位律师,我都找过他们,要么见不着,要么很委婉告诉我,抽不出时间来接这个案子。”>
曹云苦笑,废话,你没钱。没错,诸如令狐兰有钱,她不在乎一百万的律师费。但是这是原则问题。否则她就是公益律师不是商业律师。以令狐兰的名头,这次不收钱,肯定要上新闻,将来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来找她。喊惨的话,徐娜没资格排入前百名。即使高山杏想接案,也是要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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